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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所需材料及流程图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所需材料及流程图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所需材料及流程图

1.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五名以上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二)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组织机构;(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2.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

住所使用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登记前置许可文件: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须提交

现场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告知结果及取证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