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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申请材料

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申请材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补贴系统获取指标且成功提交后,须本人前往受理窗口办理,向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表(在省系统填好后直接打印,本人在办理现场亲笔签名并加盖本人指模,粘贴个人近期大一寸彩色照片)。

(二)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三)东莞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仅限非东莞户籍学员提供)。

(四)资格证书核发日期在本通知颁发日之后的,需提供广东省组织全国或全省统一鉴定获得的资格证书、或东莞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核发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

供在http://www.gdosta.org.cn 网站“证书验证”栏目的个人证书验证信息页面打印件);资格证书核发日期在本通知颁发日之前的,需提供东人发〔2014〕49 号文规定的资格证书原

件和复印件(或提供在http://www.gdosta.org.cn 网站“证书验证”栏目的个人证书验证信息页面打印件)。

广东省区域内制发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贫困户帮扶记录卡(或经过当年年审的低保户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仅限本省贫困家庭学员提供)。

东莞市核发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在东莞开设的其他银行账号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资料由受理申请的镇(街)人力资源分局负责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字样的章,核对人员签名并写上核对日期。由于申报系统暂不能判断资格证书是

否东莞核发或是否全国全省统考项目的,人力资源分局工作人夏侮员需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核实后才能受理。如申请人提供的资格证书核发日期在本通知颁发日之后的,且

非东莞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核发的资格证书或全国全省统考项目的包酱,工作人员要向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并在系统作出处针盯退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