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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哲中主观与主体,客观与客体的区别与联系

马哲中主观与主体,客观与客体的区别与联系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马哲中主观与主体,客观与客体的区别与联系

一、含义不同

1、主观是一种意识,是一种精神,与客观相对。

2、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

3、客观是事物本身的属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4、客体是指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二、关系所属范畴不同

1、主观和客观的关系相当于意识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主观即人的意识、认识、思维,客观即事物的客观存在,如自然界、人类社会等。

2、主体和客体则是认识论范畴,主体是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指与主体发生联系,进人主体认识和实践范围的客观事物。

三、两者的关系不同

1、主体只有和客体相联系才称为主体,离开客体就无所谓主体。

2、客观存在可以是不依赖于主观、主体的。

客观事物与客体有区别

客观事物只有和主体发生联系才成为主体的客体。当客观事物尚未进人人的认识领域时,它还只是自在的客观存在,并不是认识的客体。只有与认识的主体发生了对象性关系时,客观事物才具有客体的意义;另一方面,认识的客体不一定是客观事物。

当人的认识活动指向人的精神活动时,认识的客体是精神客体。精神客体本身不属于客观事物。

两对范畴的联系表现在:

主体有主观性,有意识和目的;客体首先是客观存在,才能成为主体认识和改造的对象。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主观

百度百科——客观

百度百科——主体

百度百科——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