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证怎么办理申请补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商标注册人应向商标局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及时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怎么办理申请补发?
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
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件,不得擅自修改格式。
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面填写证明文件号码。
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注明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
商标注册号应按照《商标注册证》填写,一份申请补发一件《商标注册证》。
共有商标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处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补发商标注册证规费为1000元人民币。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商标注册证》遗失的,如补证申请书件齐备并符合规定,经审查核准后,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发出《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商标注册证》破损的,申请人在提交补发申请时应将《商标注册证》交回商标局,如补证申请书件齐备并符合规定,经审查核准后,商标局发出《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
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收到商标局的《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后,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因各种原因没有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书件:
1) 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2) 领证单位介绍信;
3) 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