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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子韬解约败诉是什么原因?

黄子韬解约败诉是什么原因?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近日,黄子韬针对SM提出的解除专属合约诉讼最终败诉,3月16日韩国大法院对黄子韬与SM解约诉讼案进行了判决,最终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前黄子韬在北京二审再胜诉,SM主张“专属经纪权”被驳回。

黄子韬解约败诉是什么原因?

2015年4月,黄子韬退出EXO组合,8月他以“10年签约期太长,严重限制自己的职业选择和经济活动自由,经纪公司干涉收入分配及个人活动,单方面安排活动日程”等为由,将SM娱乐公司告上法庭。在一审和二审中,法院表示:“考虑到黄子韬进军海外等的计划,个人合同中制定的10年签约期并无不妥,且完全按照公平交易委员会标准合同进行签约,不存在不公正行为。”判处原告黄子韬败诉。黄子韬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8年3月16日,韩国最高法院做出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黄子韬解约败诉是什么原因?

此前,黄子韬因与天浩盛世娱乐文化有限公司合作发行专辑被韩国SM公司以共同侵犯其专属经纪权等合法权益为由起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中,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认为SM公司依据专属经纪合同要求黄子韬等承担侵权责任显为不妥,驳回了SM公司的起诉。败诉后,韩国SM方因不满一审判决再度提起上诉。

2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黄子韬再度胜诉后,对此,韩国SM公司回应表示,与黄子韬之间的中国侵权诉讼相关的民事裁定书,是关于黄子韬方擅自进行的一项“专辑发行活动”构成侵权的内容,这与其所根据的专属协议之效力本身无关。SM公司表示已在专属协议效力相关诉讼中取得二审(韩国的高等法院)的胜诉判决,专属协议被判定仍然有效。今后,对黄子韬违反专属协议擅自开展的演艺活动等,SM公司将继续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其合法利益。

黄子韬解约败诉是什么原因?

黄子韬此前作为EXO中国籍成员,积极参与组合的相关活动,却遭到不平等对待,公司更是不顾艺人的身体状况,安排高强度的工作,导致伤病事故频频发生。EXO另外两名中国籍成员吴亦凡与鹿晗在黄子韬之前提出了解约诉讼,最终两人接受了法院提出的建议和解,诉讼已在2016年6月终结。黄子韬此次败诉或将面临赔偿天价的违约金。